内蒙古泰合洋森木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张秀英与被申请人内蒙古泰合洋森木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审查,符合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我委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予以受理。我委多次与你公司联系,你公司至今未领取答辩和开庭等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我委前劳人仲案字〔2026〕第40号张秀英案的《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10时;开庭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22仲裁庭)。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察哈尔右翼前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编辑:超级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