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7日从商务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开展“源自中国、泽被世界: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确定18个地区为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地区。
据悉,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龙江省黑河市、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据新华社 记者/何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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