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磊
就业是民生之本,增收是幸福之基。在城乡居民增收工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着力构建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多元增收体系,产业带动作用日益凸显。乌拉特前旗通过改造1339亩盐碱地建成“佘太红”设施农业基地,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发展高附加值果蔬种植,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年吸纳劳动力5600余人次,再就业收入超3300万元,农民工月收入稳定在5000—6000元,实现了农牧民在家门口顾家增收两不误;商都县打造马铃薯全产业链;达拉特旗创新构建“1+9+132”旗域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全区636个集体经济项目带动嘎查村持续分红,年度分红目标达6亿元。同时,依托“三北”工程以工代赈,累计吸纳农村劳动力2.17万人,兑付劳务报酬2.05亿元,人均增收9437元,让农牧民从生态建设的“旁观者”变为增收的“受益者”。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全区常态化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截至目前,累计34.8万人次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落地“马兰花”创业培训及创业贴息贷款政策,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网约车、货运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截至5月底,全区新建246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通辽、呼和浩特、巴彦淖尔等地优化社区就业服务台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帮扶,社区重点困难群体就业率达99%。同时,健全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扶持体系,打造“索伦嘎”助残就业品牌,多渠道拓宽重点群体就业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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