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条例》作为自治区草原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分为总则、草原权属、草原规划、草原建设、草原保护、草原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九章66条,就健全草原管理体制机制、加大草原建设发展扶持保障力度、细化草原生态修复措施、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促进草原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作出了规定。
(据《内蒙古日报》 记者/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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