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健)2025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持续组织推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增强群众消费安全感和获得感,护航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随着内蒙古旅游热度持续攀升,旅游市场的消费体验也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在3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垄断局)局长石树平针对旅游市场出现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及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的监管举措现场答记者问。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维权”全链条发力,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旅游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和优化。
以“服务型执法”为抓手,引导行业合规经营。积极推动监管理念从“事后查处”向“事前指导”转变。在旅游旺季前集中开展提醒告诫、约谈经营主体、签订价格承诺书、发布典型案例,宣贯《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合规经营成为行业共识,累计发放提醒告诫书3000余份。鄂尔多斯市“百家酒店价格承诺”工作还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创新推出“轮流坐诊”“上门会诊”服务模式,为景区及商户提供明码标价指导、法规解读等精准服务,有效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
以“综合化监管”为支撑,筑牢市场秩序防线。聚焦执法的系统性与协同性,在部门联动方面,联合文旅、公安、交通等部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问题线索共享、执法效率提升。在内部整合方面,融合价格、食品、特种设备等多条线力量,严查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八类违法行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旅游旺季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移交、跟踪督办。专项治理以来,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旅游市场价格、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食品安全违法等案件400余件,有力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
以“高效化维权”为保障,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旅游消费纠纷特点,畅通维权渠道、提升处置效能。旅游旺季期间依托12315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严格落实专人24小时在岗值守,全流程跟踪处理投诉举报工单,确保消费者诉求“有人接、有人办、有结果”。近两年共办结旅游服务投诉举报近26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同时建立了旅游诚信“红黑榜”制度,依据投诉举报、执法办案情况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黑榜”经营者、宣传推广“红榜”诚信好店,以信用约束倒逼行业诚信经营,鼓励良性竞争。
今年,聚焦旅游市场价格乱象,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市场明码标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下一步将以《暂行规定》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让每一位来内蒙古的游客都能“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旅游”,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