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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维权 “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维权”全链条发力 强化消费纠纷 多元化解机制 警惕概率陷阱 盲盒消费理性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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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6 年 03 月 15 日 星期日   03

强化消费纠纷 多元化解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消协积极推进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筹建工作

本报讯(记者 贺向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与多元化解的总体部署,积极响应《市场监管总局 司法部关于深入推进消费纠纷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稽发〔2026〕2号)的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正加快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着力缓解基层消费维权压力,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2026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李朝辉、梁永军一行到访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就筹备组建“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事宜进行专题调研和专业指导。此次调研旨在落实两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协作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消协组织体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消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落地。

调研座谈会上,双方围绕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流程、组织架构、工作规则以及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同志重点就如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调解工作、如何整合社会资源打造专业化调解力量提出了指导意见。双方一致认为,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丰富基层调解队伍、缓解基层消协人员配置不足现状、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率与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根据筹建思路,即将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着力培育一批熟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的专业化调解员。调解队伍拟广泛吸纳法律专家、相关行业领域代表、资深维权工作者及具备专业背景的社会工作者等力量共同参与,旨在打造一支结构多元、专业互补、经验丰富的调解力量,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渠道,力争将大量消费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次调研指导为下一步正式组建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紧密协作,加快各项筹备工作进度,为完善自治区社会治理体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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